通讯员:金晓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0 审稿:
———培训处处长金晓梅谈2018年度工作计划
2018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培训处作为湖北幼专的一个职能部门,作为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的办公机构,将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迎接2018的到来,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省厅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正视新时代培训所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审时度势,克难攻关,确保中心稳步发展。同时,着眼未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心未来宏伟蓝图奠定基础。
一、工作目标
加强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思路,致力于缓解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我省学前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二、工作思路
1.加强学习、深入理解国家关于教师培训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并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
2.研究幼教师资培训策略,创新培训模式,不断提升中心在省内外幼教师资培训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
3.强化中心管理职能,在省厅教师处的领导下,加强对我省省级以上幼师培训项目的调研、监管和指导,并定期反馈。
4.扎实开展学校承担的各类培训项目,加强过程管理和细节管理,确保培训项目的优质高效。
三、工作要点
1.加强支部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培训处支部成立不久,今年将加大支部建设力度,向“红旗党支部”学习,不断完善支部各项建设。同时围绕着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落实,结合培训部门工作,积极开展一系列专题活动。
2.结合新形势的发展变化,扎实开展中心各类常规项目。
(1)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
根据地方需求和省厅主管部门的要求,将于5月、7月、11月份各举办一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58期、59期、60期),计划培训园长1000人。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开足培训学时,不断优化培训课程和师资队伍,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2)育婴员职业技能鉴定
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积极筹备申报职业技能实操考核基地,抢占职业技能鉴定阵地,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专业化服务。并针对在校学生的就业需要,为毕业年级学生举办一期育婴员职业技能鉴定。
(3)保育员职业技能鉴定
协助地方规范办园,提高保教质量。与地方教育部门和相关机构积极沟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保育员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
3.充分发挥中心的职能作用,在省厅教师处领导下协助做好我省幼师国培和省培项目。
(1)协助做好2018年“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和“湖北省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项目的顶层设计、规划申报、实施管理和总结评估等工作。
(2)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努力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申报部分高端培训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有关国培项目的文件精神,创新培训思路和培训模式,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为全省幼师国培、省培项目实施做出表率。
4.认真研究我省幼教师资继续教育现状,致力于湖北幼教师资培训工作的优化与改革。
(1)积极开展湖北幼教师资现状和效果的调查研究,为省教育厅制定幼教师资继续教育规划、方针政策决策等提供参考和建议。
(2)建设并不断完善湖北省幼师培训项目省级师资资源库、课程资源库、基地资源库。
(3)构建省、市、县、园四级幼教培训网络,加强培训院校、校园之间的交流、沟通与合作,推动省内外学前教育信息、师资、课程等优质资源的流通与共享。
5.强化服务意识,为地方幼教事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支持。
与地方教育局紧密联系,本着服务地方,服务社会的宗旨,针对地方幼儿园的实际需求,为各地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指导与帮助,充分发挥中心在全省幼儿教师培训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不待扬鞭自奋蹄。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团结一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扎实工作,克难奋进,为我省学前师资队伍的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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