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资产管理处 来源: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10-20 审稿:资产管理处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资规〔2026〕3号)和《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教财〔2020〕1号)有关资产处置的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安全保卫处、人工智能学院(信息技术中心)、财务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中专部、文化与传媒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资产管理处等10个部门的部分固定资产经技术鉴定已达使用年限,家具、设备老化,无继续使用及维修价值,账实核对无误。我校拟对该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处置金额为672,309.41元。本次固定资产处置事项已于2026年10月15日通过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4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等部门反映。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8号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邮政编码: 436032;校长办公室电话:027-87821075;资产管理处电话:027-60706269;纪委办公室电话:027-87938768。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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